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在日本租屋,幾乎都需要「敷金」、「禮金」等初期費用,除了這兩項費用之外,訂立契約時一般還需要保險費、給不動產仲介公司的仲介手續費等數個月份的租金。這些金額因各物件條件設定而有很大的差異,敬請留意。
「禮金」是支付給房東作為「謝禮」的費用,屬於日本獨特的慣例,一般而言金額為1~2個月份的租金,不過最近也有越來越多不需禮金的物件。禮金在退租時無法領回。
「敷金」有「保證金」的用意,屬於暫時存放於房東處的金額,通常為1~2個月份的租金。敷金和禮金不同,退租時可以領回,但如果房間有毀損或弄髒等情形,有可能被扣除所有金額。
支付給執行仲介契約事務的不動產仲介公司的手續費,依法律規定上限為1個月租金,不過有些仲介公司只要求半個月租金甚至免費。
訂立契約時最先支付的房租,通常會將1個月份的租金換算為每日單位的費用,計算訂立契約日到下次支付租金日之間的日數來合算,因此這筆金額會因訂約時期而有差異。
為了預防火災等災害而加入的保險費,多為1~2萬日圓。有些物件會義務強制加入保險。
外國人租屋時,由於和母國習慣不同,往往會引來不曾預期的爭端。在此介紹外國房客常碰到的爭端,在入住前一定要預先確認!
日本將「可燃垃圾」、「不可燃垃圾」、「資源回收」等分得很細,不同種類的垃圾在不同日子丟棄,每個地區的規定不盡相同,請務必遵守既定的日期與倒垃圾的地點。
日本的出租房屋多為木造住宅,牆壁很薄,因此生活上發出的聲音格外容易影響到隔壁或樓下的人。如果要請朋友到家裡舉辦派對等,也得充分顧慮到鄰居安寧,當然更不可能在家中彈奏樂器。
房租必須在既定日期之前繳納,如果多次遲繳,或有數個月未繳等惡質情況,有可能發展為極大的爭端,敬請留意。
契約書中通常會明定入住人數,如果是1人用物件,則不能擅自讓朋友或情人同居。即使是不得已的情況,也應該先和不動產仲介公司商談。
租屋之後如果由訂約者以外的人居住,便構成違反契約的行為。請注意,即使有熟人因某種理由無法訂租賃契約,也不能幫忙代借房屋。
日本出租物件在退租時必須「恢復原狀」,亦即「恢復租借時的原貌」,因此基本上不能擅自進行改貼壁紙或釘釘子等任何「改造房屋」的行為。